建立实施I/M制度,对加强汽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用汽车需按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我省要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按照环保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环保部门依据职责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江苏省将大力推进汽车维护与检测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立,实现排放检验机构(I站)和维护站(M站)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数据交互,实现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保证I/M制度真正有效的实施。今后,环保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排放检测机构(I站)、维护站(M站)车主可以实时查询车辆环保检测、维护信息,破除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安排,自今年10月1日起,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环保检验结果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汽车,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护站(M站)进行维修竣工后,才能到排放检验机构(I站)复检。南京市前期已开展汽车检测/维修(I/M)制度试点工作,初步建立I/M制度,实施5个月来,共治理7000多辆尾气超标车辆,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